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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市、县(市、区)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方案》部署和龙门县教育局申请,2025年4月16日,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龙门县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实地认定工作。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(认定结果见附表),公示期从2025年4月25日至30日,共6天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用真实身份致电0752-2261269,或发至电子邮箱hzjyszpxk@huizhou.gov.cn。个人来电、来件请附联系方式,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,否则不予受理。
惠州市教育局
2025年4月25日
附表: